有时我们爱一个人,却无法一直信任ta(2)
我们无法通过伪装成“更好”的样子,来获取他人的信任。
当我们伪装地比自己“更好”的时候,我们总会在一些时候回归到自己本来的样子,此时,前后一致性被打破,对方也会开始怀疑我们的正直诚实。
所以,如果你的目标是和一个人建立持久稳定的信任关系,真实地表现出自己,是一条必经之路。
但有些人确实不值得信任。如果一个人有下面描述的情况,我们在给予Ta信任时要小心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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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尔反尔、变更诺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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言行不一。Ta对自己的描述与Ta实际情况不符。比如,Ta经常对别人说自己是个宽容的人,但你观察到Ta其实斤斤计较、非常记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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共情能力差。很难体谅、理解他人的情感,总是漠视他人的情绪,比如当你难过的时候,Ta会说“我真不明白你有什么好难过的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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恶意对待他人。比如无缘无故地说一个人的坏话。当你不在场时,也许Ta也同样会恶意地评价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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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缘无故不信任你,认为你欺骗Ta。如果一个人总是怀疑你欺骗Ta,而你并没有。那么Ta很有可能是将自己不诚实的特质投射到你身上。人们倾向于用自己的情况来揣测他人,如果对方总觉得你欺骗Ta,很有可能对方经常欺骗他人。
还有一些人无法信任他人,根源是无法信任自己。他们不信任自己的价值,不相信自己足够好,所以总觉得人们都不喜欢自己、可能会伤害自己。即使对方给予善意,不信任自己价值的人也会怀疑地审视这份善意:“你为什么对我好?你一定另有所图。”
信任是一种可能失去也可以重建的东西。重建的方式,是重新让对方接受关于信任的考试。
比如说,有一方出轨了,此时出轨者假使希望重建对方对自己的信任,需要作出努力、配合对方的考核——例如一定程度让渡自己的边界,让对方检查自己的社交媒体账号,等等。
信任被摧毁之后必须经历重建的过程,仅仅是道歉然后就开始指责对方为何无法立刻重新信任自己、不配合考核就想通过考试——这种行为就是耍流氓。
Rempel等人认为,亲密关系中的信任指的是三种感受,第一种是相信对方的行为是可预测的,第二种是相信对方有能力、也有意愿被我们依赖。而第三种,则是信念。
信念意味着,即使在没有充分的事实作为根据的情况下,我们仍然相信对方会继续爱我们、关心我们。
研究者提出,我们在亲密关系中体会到的信念感,与人们在宗教中对神的信念感,是类似的。当信念发生时,我们对伴侣的信任不再需要任何理由。
在一段理想的亲密关系中,会同时具备可预测、可依赖与信念三种信任的要素。然而在现实里,很多人缺乏了对伴侣的信念(Rempel et al., 1985)。
而Holmes和Rempel(1985)指出,要产生信念,必须要满足一个条件:我们主观上能够认为,伴侣之所以对我们好,是因为他们真诚地爱着我们,而不是因为伴侣这么做有利于他们自己。
由于信念是对伴侣情感的信任,心理学家认为拥有信念会给人们提供情绪上的安全感(emotional safety)。当信念真正发生的时候,你就能开始体会到亲密关系中最美好的那部分感受。
(在这里我不希望你们混淆这种信念与盲目相信,绝大多数时候我们面对的,都是可以被情境检验的东西。你是否只是自欺欺人,不愿意真的让你们的关系经历考察,因为你害怕结果是不好的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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和伴侣讨论如何提升Ta的信任感,比如询问对方:“我做什么可以让你更相信我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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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承诺做不到的事。不要为了讨好伴侣而答应自己做不到的事、让对方产生虚假期望;不然一旦你在将来达不到伴侣提出的这个要求,伴侣会因此感到你不可靠,反而降低了对你的信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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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贯在小事上保持诚实。伴侣只在大事上保持诚实是不够的。如果伴侣在关系中时不时撒个小谎,次数多了后,我们也会认为伴侣是个不可靠、不诚实的人(Rempel et al., 1985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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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你撒了谎并被伴侣被戳穿,承认你撒了谎,不要过多抵赖。我们都有可能在生活中撒谎。在承认撒谎后,你需要真诚地道歉,并需要解释自己说谎时的动机与考量,让伴侣明白你是个总体可靠的人、不会无缘无故地撒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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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伴侣对你进行自我暴露时,倾听并作出回应。这样,伴侣会渐渐相信“如果我对你展现真实的一面,你也会对我作出尊重、善意的回应”,于是更敢于对你坦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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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伴侣保守秘密。伴侣在私下里告诉你的、关于Ta个人的事,你要为伴侣保密,不要随意地告诉他人,就算那个人是你们的共同好友也不行。在公开场合中,除非你的伴侣主动向别人提起关于Ta自己的事,不然你不要提起伴侣的私事。否则伴侣不敢相信你会为Ta保守秘密,于是只好选择对你隐瞒一些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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